通 知
各处、室、部、中心:
现将《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转发给你们,为扩大我校办学影响力,请组织本部门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采用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对照选拔推荐条件积极进行申报,学校鼓励我校教师积极踊跃争创“学术、技术带头人”。以部门为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于2015年4月16日下班前报到教务科。
附件:《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5年4月14日
承人社字〔2015〕43号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
推荐、选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科学技术厅、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发【2014】25号)、冀人社字【2014】180号和冀人社字【20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实际情况,2015年将继续开展承德市第十二批“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暨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拨范围和数量
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在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选拔推荐的重点是近年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能引领和支撑我市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在各学术技术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从事工农业生产、科研一线和县区基层单位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选拔。全市计划选拔“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60名左右。
二、选拨推荐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市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爱岗敬业,学风朴实严谨,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操守,所获奖项(发明专利)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在省、市“专家服务基层计划”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有培养前途,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相关条件者:
教育教学领域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从事大中专院校教育工作,独立出版1部专著或主编3部以上大中专院校正式教材,在教育领域产生一定影响,并在省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1篇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同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
2、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教学成绩显著,所教学科成绩近年来在全市领先(需提供本校和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并获得省以上教学大赛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同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3、从事体育教学和体育科研,理论上有创新,并运用于教学和训练,为发展我市体育运动事业,提高运动水平做出突出贡献,所培养的运动员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以上的优异成绩,并受到省级以上奖励。
上述奖项成果或创作发表、表演的作品均指由各级政府部门和本专业学术组织设立颁发并得到社会承认的正规奖项。获奖成果或作品以近5年为主,而且在两项以上成果或作品中有一项成果必须是近3年获得的。获奖成果或作品均以获奖证书或相应的佐证材料为依据。
以上条件仅作为选拔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基本条件,最终人选的确定要根据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长远目标、结构层次等方面要求,并按有关选拔程序最后决定。
三、选拔评审程序
(一)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选拨工作由各级人社部门负责,按照人事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选拔。
(二)对符合“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条件的人员,在广泛发扬民主、全面衡量的基础上,采取所在单位、学术团体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法逐级推荐。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专家对本单位申报人选进行初评。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提出拟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写出综合推荐报告,连同《承德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审批表》、《承德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基本情况一览表》以及推荐人选的获奖证书、学历证明、科研成果、经济效益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三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推荐人选材料经过初审后,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经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异议的人选,报市“三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的人选,由承德市“三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代表市委、市政府进行命名表彰。对命名的“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所享受的津贴、优惠政策、管理办法,按照承市知【1999】4号、承财文字【2004】95号及承德市委、市政府、市人才办相关文件执行。
四、选拔推荐要求
(一)选拔“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是我市“人才兴市”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培养、选拔我市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公开选拔条件,使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都有参与平等竞争的机会。坚决杜绝压抑、排斥、刁难、埋没人才现象的发生。同时,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评选条件,坚持选拔评选程序,以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推荐材料(所获奖项、论文、论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是“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上报材料客观准确,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成就和贡献。对材料填报不实者,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三)按照冀价行费字【2000】第40号文件规定,被推荐人选需交360元评审费。
五、推荐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报送推荐人选情况综合报告一份,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二)个人推荐材料包括:总结材料一份,不少于3000字,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承德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审批表》、《承德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各一式二份(审批表、基本情况一览表应重点填写奖项、获奖论文论著等内容,式样字体与文件所附表格相同),一律用A4纸打印,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三)提供有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照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著作、论文等顺序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单独成册,封面要印有“承德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附属材料”字样及被推荐人姓名、单位。所有上报复印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四)请各单位务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承德市教育局人事科201室。
电话:2159118
附件:1、承德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审批表
2、承德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附件1
承德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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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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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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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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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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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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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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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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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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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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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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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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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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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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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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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项目名称 |
授奖单位 |
等级 |
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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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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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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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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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主管部门、县区和市
人社部门意见 |
审批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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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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