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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润华来源:承德广播电视大学门户网录入:Admin更新时间:2022-09-29 19:27:33点击数:2668

承教干字[2014]1号

 

 

关于举办承德市“十二五”

第三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

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教育(教体)局

 

  为了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规划纲要》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精神,加强我市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提高幼儿园园长整体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根据《承德市教育干部培训“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干训中心定于2014年4月25日—30日举办我市第三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未取得任职资格证书的幼儿园(含公办和民办)园长、副园长及小学附设幼儿班负责人。

  • 培训目标

  1、认真学习《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思路,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儿童观,端正办园思想,明确新时期学前教育事业的责任与使命。

  2、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学前教育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具有实施学前教育课程的专业能力与科研水平,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3、提高园长的领导力和执行力,以及园长规划与管理幼教的水平,以增强幼儿园发展的竞争力。

  三、培训内容

       按照《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要求,针对目前我市幼儿园园长的实际状况,精心制定符合幼儿园管理、教学等实用培训内容,其中包括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幼儿园课程与教学、学前教育心理学等课程,以及本地和外省市优秀幼儿园实地考察。(教学计划及具体课程安排见附表1、附表2)

  四、培训方式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重点讲授和岗位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形式有:专家讲评与讲授、调查实践、考察观摩、撰写论文等。

  五、培训时间安排

  集中面授时间:2014年4月25日至30日

  学员自学时间:2014年5月1日至9月30日

  六、培训要求:

  1、凡经各市、县区教育局批准成立的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及小学附设幼儿班负责人,未取得任职资格证书,必须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学习。

  2、各县区教育局按要求送培。填写《承德市“十二五”第三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参训学员基本情况表》(附表3),并于4月23日前上报市干训中心。

  七、培训考核及结业

  1. 学员按规定完成学习内容,考核合格发给《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结业证书》。

  2. 培训期间,三分之一课程缺席者,不发结业证书。

  3. 学员必须在市干训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学任务,撰写论文及教育考察报告并上交,不交、缓交或论文、教育考察报告成绩不及格者,缓发或不发结业证书。

  八、学员报到须知

  1、培训费用:培训费400元;教材费100元;食宿费120元/天。

  2、报到时间:4月25日下午

  3、学员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携带身份证。

  4、报到地点:百分百快捷酒店(承德市桃李街南口)

  电话:0314—7779888

  5、 联 系 人:索晓峰周淑利

  联系电话:1393242199313931413161

  电子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承德市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