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来源:承德广播电视大学门户网录入:Admin更新时间:2016-05-15 10:09:36点击数:1051
承德广播电视大学举行聘请法律顾问签约仪式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依法治校、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中的作用,更好地履行律师的社会责任和服务职能, 5月13日,我校举行聘请法律顾问签约仪式,标志着律师担任学校法律顾问工作进入全面深入推进阶段。承德市政协副主席、承德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孔庆龙、承德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苏卫兵出席签约仪式。张明军律师及我校全体处室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仪式由苏卫兵副校长主持。
孔庆龙校长代表承德电大与张明军律师进行签约,张律师从如何做好法律顾问、如何为学校依法治校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角度作了发言。最后,孔校长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是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通知精神,推进学校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一项重大举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健全,学校作为一级法人单位,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与法律相关的事务纠纷,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学生在校人身伤害事故不断增多,引发的纠纷与日俱增,不仅给学生、家长及家庭带来不幸和痛苦,且给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教师造成管理上的困惑和不安;同时学校与社会的各种纠纷案件也频繁发生。面对“防不胜防”的这类事故,不少学校感到束手无策,被迫采取诸如取消一些正常的教学活动内容、对师生的活动范围严格限制、不求发展闭门办学等措施。这种“因噎废食”的办法不利于学生的全面成长,影响素质教育向深层次的推进,制约了学校的可持续发展。而且,随着学校的法律纠纷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影响已经超出学校教育范围,演变为一个社会问题。如何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校的法律事务,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是学校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我校的实践经验看,聘请法律顾问是解决法律事件的有效办法,是维护学校权益的有效途径。他希望,张明军律师根据学校管理活动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的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增进与学校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密结合全校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学校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真正发挥好学校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他要求,为学校、师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要在学校的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法律服务的积极作用。全校中层干部要带头守法,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学校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支持、密切配合法律顾问作用,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做出应有贡献。(办公室 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