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协议
甲方:承德县鞍匠镇人民政府
乙方:
为明确本次拆房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拆房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 为鞍匠镇 村 组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要求,对其旧房进行拆除。拆除地点: 私人私有住房,共 平方米。
二、乙方施工前需要出示户口本、房本、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经甲方检验完毕后方可进行拆除。乙方负责在拆房开工前一天把旧房上的一切水、电、通信网络等设施断除。
三、在拆房中乙方自行施工,但必须注意施工安全,保证附近房屋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不受损坏,注意行人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及物品设施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拆房后,负责将废渣等清除运走,达到恢复地貌标准。按要求进行生态恢复(或复垦为耕地)。
五、拆房开工时间: 年 月 日拆房, 年
月 日前完工。
六、待乙方房屋自拆完毕,经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拨付拆房补偿款1.5万元。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