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的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建设目标与任务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是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旨在促进教育教学观念的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推动我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共建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
“十二五”期间,我校计划建设10门左右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将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选。
二、建设要求
申报课程要求连续开设三年或三个轮次以上且目前仍在使用;课程学时数不少于30学时,每年至少开课一次,每次选修学生不少于100人。申报课程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以及社会学习者、行业企业专家的好评和认可,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一)团队的条件与要求
1. 课程负责人
(1) 课程负责人应由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担任,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课程相同学科的学术背景,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担任课程主讲教师;
(3) 课程负责人应是本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的主要设计者和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者,能够组织课程资源的及时更新和应用。
2. 课程团队
(1) 教学、设计、技术等人员配置齐全,结构合理;
(2) 课程团队中的主要人员具有丰富的课程建设和网络教学经验;
(3) 配备素质较高的人员负责教学辅导和学生支持服务;
(4) 高等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中的专业课建设团队还应该体现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特点。
(二)内容要求
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三)资源要求
应结合实际教学需要,以服务课程教与学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的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资源丰富、充分开放共享为基本目标,以应用最新信息技术,满足个性化学习为方向,注重课程资源的适用性和易用性。
1.基本资源
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2.拓展资源
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例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
高职专业课程资源应与行业企业共建共享,涵盖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评价,以及学习咨询、技术应用、进修培训等内容。
(四)技术要求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应符合当年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及评审
1.由课程负责人填写申请书,所在单位(部门、市校)初评后报省校教务处;
2.省校教务处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采取遴选准入方式选拔课程;遴选指标参考当年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遴选指标;
3.省校公示评选结果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确定为当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
4.项目建设结束后由省校教务处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估验收,通过验收合格的课程,省校将认定其为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
5.申报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不得同时申报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
(二)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
在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选。所有申报程序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建设与管理
(一)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列入“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学校分别给予分期、分批专项经费资助。省校教务处负责每次申报程序的制定,下发遴选指标、技术标准等具体要求。
(二)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的管理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负责人对项目建设全面负责,包括成立课程建设小组、制定建设规划、落实建设方案、提供结项报告、接受验收评估等。
(三)省校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估等工作。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停拨建设经费,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申请续拨。精品资源共享课遴选采用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
(四)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期一般为2年。建设期满,经专家组验收合格后,该课程享有“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结项验收后应做好后续建设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及时充实、更新、提升课程建设成果,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五)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通过验收即为结项,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项或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可申请延长一年结项,对于无故不结项或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学校将收回建设经费并取消课程负责人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
五、经费管理
(一)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建设经费为每门课程2万元。
(二)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统筹安排使用。
(三)在项目正式启动后,签定立项任务书,提交课程设计方案,支付建设经费的30%;中期检查合格后,支付预算经费的40%;终期进行验收评估合格后,支付预算经费的20%;预算经费的10%用于项目验收评估及管理费用。
(四)维护费用按实际更新量酌情支付。
六、激励措施
对于已建设完成的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将择优推荐参加教育厅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选。列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除享受规定的荣誉称号外,学校一次性奖励该门课程团队1万元,其成果在校内视为已结项的省级科研课题;如经教育厅推荐,列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除享受规定的荣誉称号外,学校一次性奖励该门课程团队3万元,其成果在校内视为已结项的国家级科研课题。
七、知识产权管理
(一)凡申请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在申报前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其资源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他人或机构版权问题。
(二)凡申请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的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使用权自然归属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三)所申报课程以自愿申报、自愿共享为基本原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在全省电大系统内执行。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