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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fjy0来源:承德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网录入:Admin更新时间:2014-04-02 12:44:31点击数:1411
 

附件2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的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建设目标与任务

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是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旨在巩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成果,推进高水平网络教育课程建设,促进网络教育资源整合与共享,提高网络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推动网络教育改革、发展和创新,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

“十二五”期间,我校计划建设10门左右校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评选。

二、建设要求

申报课程要求连续开设三年或三个轮次以上且目前仍在使用;课程学时数不少于30学时,每年至少开课一次,每次选修学生不少于100人。申报课程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以及社会学习者、行业企业专家的好评和认可,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团队的条件与要求

1. 课程负责人

(1) 课程负责人应由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担任,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课程相同学科的学术背景,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担任课程主讲教师;

(3) 课程负责人应是本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的主要设计者和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者,能够组织课程资源的及时更新和应用。

2. 课程团队

(1) 教学、设计、技术等人员配置齐全,结构合理;

(2) 课程团队中的主要人员具有丰富的网络教学和课程建设经验;

(3) 配备素质较高的人员负责教学辅导和学生支持服务。

(二)内容要求

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三)资源要求

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和遴选需提交网络课程,但网络课程中的基本资源需按要求独立提交,以便后期资源共享。基本资源及网络课程的具体含义如下:

1.基本资源

基本资源是指能够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的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主要教学内容的音视频资料等反映教学全过程必需的资源。

2.网络课程

网络课程是指能够满足网络教育各教学环节需要的教学内容及教学活动的资源总和。网络课程应包含通过互联网或其他通讯方式开展的学生支持服务,并鼓励跨终端使用。网络课程除包括基本资源外,还可包括电子教材、案例库、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等。

(四)技术要求

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应符合当年的《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校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及评审

1.由课程负责人填写申请书,所在单位(部门、市校)初评后报省校教务处;

2.省校教务处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

3.省校公示评选结果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确定为当年校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

4.项目建设结束后由省校教务处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估验收,通过验收合格的课程,省校将认定其为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

5.申报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不得同时申报精品资源共享课。

(二)省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

在校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评选。所有申报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视为省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

四、建设与管理

(一)校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列入“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学校分别给予分期、分批专项经费资助。省校教务处负责每次申报程序的制定,下发遴选指标、技术标准等具体要求。

(二)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的管理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负责人对项目建设全面负责,包括成立课程建设小组、制定建设规划、落实建设方案、提供结项报告、接受验收评估等。

(三)省校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估等工作。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停拨建设经费,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申请续拨。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遴选采用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

(四)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期一般为2年。建设期满,经专家组验收合格后,该课程享有“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结项验收后应做好后续建设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及时充实、更新、提升课程建设成果,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五)校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通过验收即为结项,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项或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可申请延长一年结项,对于无故不结项或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学校将收回建设经费并取消课程负责人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
   
五、经费管理

(一)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建设经费为每门课程2万元。

(二)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统筹安排使用。

(三)在项目正式启动后,签定立项任务书,提交课程设计方案,支付建设经费的30%;中期检查合格后,支付预算经费的40%;终期进行验收评估合格后,支付预算经费的20%;预算经费的10%用于项目验收评估及管理费用。

(四)维护费用按实际更新量酌情支付。

六、激励措施

对于已建设完成的校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将择优推荐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评选。列入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除享受规定的荣誉称号外,学校一次性奖励该门课程团队1万元,其成果在校内视为已结项的省级科研课题;列入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除享受规定的荣誉称号外,学校一次性奖励该门课程团队3万元,其成果在校内视为已结项的国家级科研课题。

七、知识产权管理

(一)凡申请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在申报前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其资源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他人或机构版权问题。

(二)凡申请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的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使用权自然归属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三)所申报课程以自愿申报、自愿共享为基本原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在全省电大系统内执行。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2013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