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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来源:承德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网录入:Admin更新时间:2018-06-12 15:27:10点击数:1898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网上教学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新网上教学模式,落实教学过程,激励电大系统教师更好的应用网络教学手段开展教学,提升网络教学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上教学优秀教师每年评比一次。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三条  在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或河北成人高等教育在线平台,承担网上教学任务的河北电大系统专兼职教师,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在国家开放大学、教育厅等教育主管部门教学检查、教学评估等工作中,网上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被学校推荐的教师优先予以评奖。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申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二)所承担的课程符合《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三)不断完善课程的教学模式,注重学习活动设计和组织,及时更新和维护网上教学内容。
(四)通过网络渠道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教学辅导,引导和督促学生完成课程学习。
(五)所承担的课程在教学交互方面,设计科学有效,学生在线学习的效果和课程教学质量显著提升。
(六)所承担的课程在教学实践创新方面,根据课程所属学科的特点,有所创新和探索。
第五条  申报人须提交网上教学课程行为天数、有行为学生数、教师行为总数、学生发帖数等其他能够体现教学行为数量及质量的相关佐证材料。鉴于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每学期都进行部署更新,各申报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数据。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六条  省电大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申报人员初选推荐工作。各市级电大负责本单位和所辖县(区)级电大申报人员初选推荐工作。
省电大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初选的人选进行评选,并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七条  评选结果在河北电大系统内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省电大教务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并负责异议的调查核实、情况上报及后续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  凡在奖项的申报、评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评奖资格;已经获奖的,取消奖励,追回奖金和证书。
第五章  奖  励
第九条  学校对获奖人员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设特等奖,奖金5000元;一等奖,奖金20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获奖者所在单位视情况给予获奖教师相关配套奖励。
第十条  获奖材料入获奖者人事档案,奖项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条件。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